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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全县居民饮用水品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7-18 08:51 浏览量:2632

2007年,国家正式执行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GB5749-2006)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由原来的35项指标提高到106项,增加的绝大部分是有机物控制指标,而许多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目前,我县执行的检测指标是42项,正在争取提高到92项,从我县城区自来水水质检测指标看,仅是国家水质标准中的主要指标报告,而且大部分是出自供排水公司的自测自检,其取样的水质大部分是水厂的出水水质,很少是居民家中使用的终端水质。而从不少居民家中终端水质看,由于供水管材不达标等原因,水质时有混浊、存在颗粒物等现象。同时,广大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更是没有经过正规检测,不知是否达标。
饮用水质量问题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健康和福祉,提高饮用水品质,是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因此建议:
1、加大水质监督和检测力度,引入专业检测单位作为第三方水质检测方,定期检测或视情随机检测,并形成常态检测机制,检测范围覆盖县城、所有小城镇、所有农村住户,做到不漏一户,检测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2、要选择社会信誉度好的专业单位,运用现有水质检测技术,全面开展检测工作,根据新的水质标准,尽可能增加检测指标。
3、在供排水公司出厂水质检测的同时,第三方检测企业采取供水终端取样(居民自来水出口)进行检测。
4、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更换,采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管材,确保不因管网质量问题原因而影响水质。
5、对检测出存在严重水质问题水源,及时告知农户停用,并采取措施解决农户的饮水问题。
6、出台文件,规范小城镇、农村小型供水站的经营管理工作,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7、搭建投诉平台,对水质、水压等投诉予以受理,相关问题由有关部门责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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