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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边远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有序流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7-18 08:51 浏览量:2586

边远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据了解,在部分边远乡镇,一些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激情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急于求成,几乎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调动上;二是有的不思开拓,精神面貌较差,工作得过且过;三是有的不学业务技能,长期在边远乡镇工作,被周围环境“同化”,行为散漫,工作绩效较差,成为乡镇党委、政府的“包袱”。
因此,建议建立边远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有序流动的长效机制,以激励边缘乡镇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年限标准。在不突破现行干部人事制度的前提下,鼓励年轻干部多岗锻炼。边远乡镇的一般机关事业人员工作满三年的可申请在乡镇与乡镇之间实行交流任职,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到县级部门(满足岗位学历、专业条件)挂职锻炼,除个人要求外,一般在边远乡镇工作满八年的应鼓励正常流动。
二是坚持计划流动。根据乡镇岗位实际,申请人需提前半年填写人社部门统一制定的流动任职申请表,乡镇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应及时将本单位可以流动人员的申请表及时上报人社主管部门。县人事主管部门专题研究乡镇一般人员正常流动每年两次,及时提出交流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是健全选拔机制。鼓励和引导新进机关事业人员到艰苦边远乡镇工作,特别是建立招录人员补充选拔机制,招录乡镇机关事业人员重点向边远乡镇倾斜,确保边远乡镇编制满员。加大乡镇优秀干部选拔激励力度,在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尤其是在县内遴选年轻干部时,应优先综合考虑乡镇干部的个人道德素养和乡镇工作经验。
四是严格流动办法。建议以文件形式正式出台一个关于乡镇机关事业人员流动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流动条件;积极探索一些能够突破现行干部管理机制,但更能够充分调动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创新性举措。坚持干部流动阳光透明,采取电视、网络公示等多种办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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