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江县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住房小区不断增多,入住小区的居民也越来越多,小区居民(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小区物业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县住建局和房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指导,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存在的问题
1、收费标准高。多数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均按行业最高标准向小区居民收费。
2、服务不到位。多数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均由承建商成立,大多以转包、承包的方式转给没有正规资质的人或公司进行管理,以达到从中渔利的目的。
3、位置未摆正。物业公司把住宅小区内的业主视为管理对象而不是服务对象。
二、解决的办法
1、切实保护自身权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住宅小区的业主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
2、依法选择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要服务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比选。
3、履行责任搞好服务。对比选后入驻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要按相关法律和规定对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①统一代收代缴水、电、气、光纤电视、收发书信报刊等方便服务。②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道、大堂洁净无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井、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③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④有汽车、自行车停车位,交通秩序良好。⑤设备配套,由高档优质电梯2道以上,有消防和防盗监控系统、专用供电设备,且维护运行良好。⑥楼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20层楼以上,绿地率达到20%以上,楼道布有盆栽,绿化管理良好。⑦有讲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⑧通讯设施较好。
4、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如果达到服务条件的经与业主委员会商量后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如果未达到服务条件的,经与业主委员会商量后按标准酌情降低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保护业主正当权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7-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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