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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协主席会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活动的通知
政协各委室、各委员组、政协乡镇工作委员会:
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政协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效,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经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在届期内开展主席会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按照有利于开展界别活动、委员活动的原则,确定联系对象。政协主席会成员每人联系7-8名政协常委,政协常委每人联系3-6名政协委员。
二、联系方式
可采取走访、约谈、座谈、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联系内容
(一)了解联系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地、本行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联系对象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二)听取联系对象对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了解联系对象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联系对象所在区域政风、作风情况,收集反馈社情民意。
(五)了解联系对象履行职能的情况,对联系对象进行《政协章程》和遵守政协工作制度的宣传,以及工作、学习、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了解。
四、基本要求
(一)建立联系制度。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常委应定期与联系对象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加强双向沟通。被联系的常委和委员可根据需要,与对口联系的主席会成员和常委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突出活动重点。县政协常委特别是常委中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紧抓住群众思想认识的困惑点、利益关系的交织点、社会矛盾的易发点,认真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主席会成员和常委要深入被联系对象生活、工作区域,及时反馈联系活动情况。县政协宣联委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台账,跟踪督查,严格考核,一年一通报,并将此项活动的开展与委员履职档案、明星委员评选紧密结合,促进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时间:2014-04-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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