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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协办〔2018〕12号
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协界别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政协界别组,政协机关各委室:
《政协界别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协主席扩大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政协界别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政协各界别组的作用,推进我县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激发活力、提升能力、健康有益、注重实效”的要求,推进界别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和创新发展。
二、考核对象
县政协各界别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会议活动、提案工作、社情民意、调查研究、自身建设五个方面,侧重考核基础性工作,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见附件《南江县政协界别组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等次
考核总分在70分及以下为基本合格,71-90分为合格,91分及以上为优秀,按照三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
五、组织实施
县政协成立由主席任组长,各位副主席、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由政协办公室牵头组织,委员委负责,相关委室配合实施,每年考评一次。在各界别组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按照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分值,提出考核意见呈报主席会议审定。
六、成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以县政协办公室文件形式在每年的政协全委会上予以通报。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界别组,给予表扬;对履职不到位,活动开展走过场的界别组由联系界别的委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改进。
七、保障措施
按照各界别组委员人数每人每年400元预算工作经费,实行限额管理,每次活动由界别组拟定工作方案,联系界别组的委室主任审核把关,送分管副主席审定后组织实施,每次活动结束后,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完善财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