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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唐碧芳、夏茂瑶同志政协委员职务,免去叶千琼政协委员职务和撤销胡登明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17 13:24 浏览量:8619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关于委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2024116日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通过,因工作调动原因,免去唐碧芳、夏茂瑶同志政协委员职务;因涉嫌违纪,免去叶千琼政协委员职务;因涉嫌违纪违法,撤销胡登明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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