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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下两镇工委:“一二三四”协商议事机制 巧解基层治理难题
来源:政协下两镇工委 发布时间:2023-11-17 09:28 浏览量:8211

近年来,下两镇为纾解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镇政协工委在县政协的指导下,借助“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议事平台,探索出了“一二三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方法路径,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破解了一道道民生难事。

(一)坚持“一个”根本。党对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民主协商议事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去推动,调整充实下两镇“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基层协商民主议事领导小组,明确镇级协商议事室第一召集人为镇党委书记,村(社区)级协商议事室第一召集人为村(社区)书记,做到政协工作由党委书记抓统筹、负总责,政协工委组成人员专人专责、发挥职能,实现了对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工作全过程领导,保证协商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两个”保障。一是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超支部分应保尽保,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议事队伍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通过选择具有一定议事能力、热心民生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威望高且具备懂政策、知民意、善协商的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乡贤人士、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为镇、村(社区)“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协商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为做好有事来协商工作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三)突出“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平台建设。对照“有组织、有制度、有场所、有标识、有活动、有成效”标准,充分利用镇村(社区)功能室,采取单独使用和“一室多用”相结合的形式,以“嵌入”模式打造镇级协商议事室1个、村(社区)级协商议事室17个。依托阳光坝社区已有阵地,厚植协商议事文化、搭建大雨棚、设置议事长桌,建成规范的议事广场。多功能议事室将协商组织构架、模式、流程等内容上墙,保障了协商活动的规范开展。二是注重议事程序。根据基层社会治理和《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下两实际,召集议事会成员与村组干部和群众协商制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议事机制等,做到有序议事、无序不商,协商议事事项资料齐全、程序分明、逻辑严谨、效果明显。三是注重常态开展。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始终紧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民生主题,镇级层面主要协商解决诉求各方涉及镇级层面以上的相关部门参与的大协商,达到一季度一次。村(社区)层面小微协商坚持一月一次。既有会场内又有会场外,既能“面对面”又能“事对事”,有效提升参与各方双向发力,推进“有事来协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融互促的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四)把准“四个”环节。一是议题选定环节。坚持高站位、重落实、大民生、小切口的原则,聚焦党政工作重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社会治理堵点,通过党政交题、委员荐题、各方征题、政协选题,按照“三议”“三不议”的原则,精准选择相关协商议题。政协工委根据选择的议题报请镇党委会审核,再上报县政协审定同意,方可开展协商。二是调研走访环节。召开协商议事会前,由县政协联系领导牵头,组织联系镇(片区)政协委员、相关界别政协委员、镇政协工委下沉到涉及议题事项所在地走访调研,了解基本情况,收集需要解决的诉求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做到无选题不调研、无调研不协商。三是协商交流环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集中召开协商议事会,政协委员、相关县级单位、党代表、乡贤人士、群众代表以及涉及协商事项利益各方等参会,会议由镇政协工委主任主持,政协委员代表分别围绕协商议题,结合调研情况进行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群众围绕意见建议充分发言,相关县级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人现场回应,以达到理顺情绪、凝聚共识的目的。四是成效转化环节。协商议事会后,政协工委及时汇总整理协商意见,形成协商议事成果上报县政协;同时,按照协商成果意见,迅速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领导督办、委员视察、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推动协商成果尽早落实见效。

截至目前,借助“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下两镇级层面累计开展专题协商7次,村(社区)层面累计开展小微协商46次,做到了协商内容紧贴群众需求、协商形式方便群众参与、协商成效符合群众期望,极大地助力解决了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事、烦心事,进一步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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